7月1日起,经政策调整后分类别纳税的,新购买第二辆以上乘用车车辆和新购买全路段电子不停车费(ETC)车辆分别自购置之日起分别享受完税期减半和四年免税,购买重型普通货车减按3%缴纳车辆购置税等政策的新规已下发。提醒车主及时缴纳购置税,以免影响车辆过户和使用。除此之外,购买二手车时,也需提前核实该车辆购置税是否已缴纳,如属未缴纳状况则需先缴纳新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新政策下,购置税政策将发生一些变化,细则如下:
- 对除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牌照使用权、车辆之间的转移、免税车辆之外的其他机动车辆,车价过万部分继续征收车辆购置税,税率由7.5%调整为10%。
- 新购买第二辆以上乘用车车辆和新购买全路段电子不停车费(ETC)车辆将分别自购置之日起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完税期调整为12个月。新购买全路段ETC车辆,按照调整后的税额分四年免税实施(所在省级财政给予ETC车辆运营企业等其他优惠政策情况,以所在省级政府制定的政策为准)。
- 对购买重型普通货车的纳税人,车价20万元以下的,在原税基上乘以50%的税率后缴纳车辆购置税;车价超过20万元的,在20万元部分内车价乘以20%的税率后加上超过20万元部分乘以3%的税率后缴纳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