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分配问题对于股市投资者来说,一直是非常关注的话题。然而这个问题却很少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最近,一起股票投资者分红纠纷案件在某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解决,此次裁决将对广大股票投资者产生积极的影响。
根据本次法院判决书,公司未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将部分净利润作为股利分配给A、B、C等8名自然人股东,给予的是公司股票而非现金的形式,且在分配时并未告知股东可自由选择股票还是现金。经过诉讼,法院认定公司分配方式存在问题,判决股票分配方案作废。
这个案件的判决虽然具有局部性和个案性,但有着积极的影响。首先,股东知情权得到保障,未来公司在分红时必然更加注重信息披露。其次,判决让公司意识到,分红方案必须合理,符合法律规定,才能获得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