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司法行政机关
监管工作体系,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治理,近日,山东省司法厅继续推行司法行政机关分类监管
工作,净化法律服务市场、规范社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分类监管主要分为四类对象: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重点对这些机构的业务行为、体制机制、人员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并在监管的同时,结合化解执行难、非诉讼纠纷解决等创新措施,加大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力度,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山东省司法厅表示,此次分类监管旨在通过加强对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增强律师服务的规范化程度和透明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下更放心地使用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