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在提出关于减轻司法压力的建议时再次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以往,寻衅滋事罪被过度使用,导致司法资源被浪费,罪犯受到过重的刑罚。而在社会管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取消寻衅滋事罪已有必要。
寻衅滋事罪最初制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但近年来与社会发展不符合,已经成为司法误区。各地法院统计数据显示,寻衅滋事罪案件增长明显,由于法定补偿金额的提高,导致民间纠纷往往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实际上造成了司法资源的大量浪费。
取消寻衅滋事罪应当与社会管理现代化同步,推广调解、仲裁、行政协商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减轻司法压力。同时,民众应当自觉提高法律素养,自觉参与社会管理,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