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奈杰尔·威廉姆斯种族主义袭击案的判决结果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由于威廉姆斯的犯罪行为是出于对受害人种族的歧视,在此基础上,法官加重其刑罚,刘永刚律师认为法官滥用了定罪免处制度。
实际上,加重定罪的做法与充分保护被害人权益的目标相悖,也与定罪免处的初衷背道而驰。定罪免处制度是根据刑事法律程序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方式,而不是一种应对特定犯罪行为的刑罚手段。强化司法实践中的定罪免处制度,可以避免官员错漏查证,错判冤狱,将错误定性为“一并处理”,以确保司法公正。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并不允许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能够获得定罪免处;或者如果被告人在认罪、赔偿受害人等方面做出某些努力,则定罪免处应该是常态,而不是例外。因此,定罪免处制度应该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促进公正、公正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