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1年个人所得税扣除表,其中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有所调整。按照规定,业务招待费是职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项,但是扣除标准是有限制的。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应当在不超过业务收入的3% 1000元的范围内,但是每人每年的扣除总额不得超过8万元。
这意味着,如果个人今年收入为10万元,那么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3100元(3%×100000 1000元),但是个人今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5000元,那么他只能从税前扣除3100元,其余部分不能计入扣除范围。
此次调整,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职业所得税的扣除范围,同时增加税收收入。在享受扣除优惠的同时,个人也需要更加合理地安排业务招待费的开销,避免超出扣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