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地员工安全。
通知中指出,建筑工地是安全生产的重点区域,各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管理,确保员工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 建筑工地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对于从事高处作业的员工,必须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
- 对于从事各种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 对于从事用电、焊接、爆破等风险性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 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建筑工地周边环境的管理,防止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通知最后强调,各施工单位必须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做到安全预防措施得到落实,人员得到保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